學生作文(新聞事件想法)

發佈時間:2019-06-09 (更新:2019-06-09 15:34)發佈者:米奇琳
標題:羽云作品

 我對壓歲錢新聞事件的想法

 

        近日,老師讓我們看了一則新聞,標題是:「爸私吞壓歲錢!十三歲兒子怒告贏了,討回五位數紅包。」簡單來講就是一名廣州的男子,以幫兒子存錢為名義,將壓歲錢拿去花掉,兒子知道後,氣得告上法院,法官裁決兒子勝訴。

         這個新聞事件,讓我們班因為看法分歧,分成兩派,一派認為爸爸拿走兒子的壓歲錢,太過份了!因為大家都認為:「那是我的錢,誰都不可以亂拿,幸好兒子告贏了。」我是站在這一派的,而且我覺得,在使用任何人的東西之前,「詢問」是一種尊重。另一派則是不同意兒子這樣的做法:「為了一個壓歲錢,把爸爸告上法院?」可是,把這件事情放大到社會上,你還會覺得理所當然?不管怎樣,那壓歲錢「真的」是你的嗎?老師跟我們討論,如果長大以後,自己當了爸爸媽媽,你的小孩拿到一萬元的紅包,你會全部給他,還是拿走一些?我會選擇拿一點,當小孩的學費,真的需要拿去花的話,再詢問一下孩子願不願意讓我動用他的錢,畢竟那是小孩的。

        看到這篇文章,我突然想到我最近在看的一本書---「姐姐的守護者」,裡面主角安娜的爸爸跟媽媽,就完全沒有經過安娜的同意,任意的使用她的身體財產。但沒辦法,她就是基因配種生下來的寶寶,她生下來只有一個目的---「捐器官救姐姐」。不過安娜受不了了,所以她跟新聞裡的男孩一樣,選擇告了自己的父母。這故事裡的爸媽和臺灣大部分的家長一樣,認為小孩就是他們的附屬品,他們擁有無條件的使用權,不只在實質上,還有看不到的思想、觀念,甚至我們寶貴的時間!媽媽跟我分享了一小篇文章,她說:「每個小孩都是一個獨立個體,擁有自主權。」嗯嗯,真希望那些父母可以看到這句話!

         其實這件新聞事件,如果爸爸能提前詢問兒子,說明自己的困境(如果有),說不定就不會有這件告爸爸的事情發生了。唉~不知道他們兩個感情是不是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