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作文(新聞事件想法)

發佈時間:2019-06-09 (更新:2019-06-09 15:24)發佈者:米奇琳
標題:米亞作品

新聞事件

108年2月27日      星期三

        這一則新聞事件是這樣的:中國大陸廣州一名男子離婚後獨自撫養十三歲兒子,前陣子過年期間,家家戶戶都在包紅包,但這名爸爸卻以幫兒子存錢為名義,將壓歲錢拿去花掉,兒子知道後,氣得告上法庭,結果出爐,法院裁決兒子勝訴。

        小時候,都是爸爸,媽媽在保管我的壓歲錢,因為要繳我的學費,再說也不可能自己保管吧!一定會把錢搞丟的。等到我上了三年級,有一點點懂事的時候,爸爸才放心讓我自己保管壓歲錢的,然後還要自己數拿到的壓歲錢,算完,把筆記本拿出來寫,寫壓歲錢加起來的總數,才知道爸爸有沒有偷拿,接著請爸爸幫我存到互助合作社裡面,這樣就可以了。每次回鄉下的人都很多,收的紅包也就很多,所以,我每次數都會數錯,然後就要一直重數,真討厭。等到我長大生小孩時,我也是要等小孩長大,再決定要不要把紅包交給他保管,當然也是要看他是不是那種很糊塗的那種人,一不小心,可能就忘記放在哪裡了。

        我覺得這個爸爸不應該這麼做的,明明就是應該要把這紅包當繳學費用的,但這個爸爸卻自己私吞這些紅包,太不誠實了,這個已經嚴重做錯事情,難怪他的兒子會生氣到告上法院去,也幸好他的兒子告贏了,如果是我的話,我大概也承受不了,這就是我對這件事的新聞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