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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3-03-19 (更新:2023-04-02 13:07) | 發佈者:hurt |
標題:2023.03.30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與視覺障礙輔助科技 | |
何謂視覺障礙社政、勞政:身心障礙鑑定基準以下整理自 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 的 附表二甲 身體功能及構造之類別、鑑定向度、程度分級與基準 (民國 111 年 09 月 20 日修正,民國 112 年 01 月 01 日生效),將視障相關的分級基準列出。 障礙程度分級基準類別:二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鑑定向度:b210視覺功能 障礙程度:障礙程度 0未達下列基準。 障礙程度 1
障礙程度 2
障礙程度 3
教育: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根據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第四條: 第 4 條 本法第三條第二款所稱視覺障礙,指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視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經矯正後其視覺辨認仍有困難者。 前項所定視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視力經最佳矯正後,依萬國式視力表所測定優眼視力未達○.三或視野在二十度以內。 二、視力無法以前款視力表測定時,以其他經醫學專業採認之檢查方式測定後認定。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輔助科技應用(視障相關)輔助科技應用學習表現(表 26)
輔助科技應用學習內容(表 27)
功能性視覺評估
視覺障礙輔助科技分類視覺輔助放大
影像調整視覺輔助輔具使用經驗
視覺轉聽覺視覺轉觸覺視覺轉聽覺/觸覺使用經驗
輔助科技的選擇適用性沒有最好的輔具,只有最適合的輔具,評估步驟可參考
主觀感受如不同輔具能滿足相同需求,則考量:
各方意見包括: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pdf ● 高雄市功能性視力評量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