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教學資源
發佈時間:2016-09-13 (更新:2016-09-13 16:39) | 發佈者:熊齊治 |
標題:教師及學生每年應至少參加二小時之低碳環境教育 | |
一 、依據「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九條規定,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除環境教育法之環境教育時數外, 每年應至少辦理二小時低碳環境教育課程,員工、 教師及學生除環境教育法之環境教育時數外, 每年並應至少參加二小時之低碳環境教育。」。 二、承上,市府環保局提供線上影片推薦清單(見附加檔案), 惠請本校教職員工多加參酌應用於校內研習使用。 ● 二小時之低碳環境教育公文.pdf ● 高雄市低碳環境教育推薦影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