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退費說明
【高雄市楠梓區援中國民小學午餐退費說明】
112.09.18 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規定,112.08.15 起取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之支持性給假措施一般情況退費:
扣除必要成本費,每餐退食材費 37 元 (75%),
退費條件如下說明:
(一) 全年級活動—例如:校外教學、班級聯誼…需14 日前填寫午餐退費申請表。
(二) 事假—學生因事假連續 3 天以上不能出席,預先於前一日中午 12 時 前填報
google 表單,逾期則自請假隔日算起。(請事先告知導師,由導師填寫表單)
https://forms.gle/C19PWP5nHmNjxLsa7
(三) 不可抗力因素—因不可抗力因素請假連續 3 天以上,事後能檢具不能出席
證明,(如因生病住院事後示出收據或醫師診斷證明書);其餘當 天請假者
均不予退費(食材已備無法扣除或退貨)。
(四) 公假—學生因公假不能出席,不受天數限制,由帶隊負責老師統一申請,
須預先於前一日中午 12 時前前告知午餐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