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注音點字規則整理 [標點符號]
本文件參照
比較兩份文件,符號共有三種類型
一、《重訂標點符號手冊》與《點字符號彙編 國語點字》均有列出之符號參照。
二、僅《點字符號彙編 國語點字》列出,無相關釋義。
三、僅《重訂標點符號手冊》列出,無對應點字。
因《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修訂日期較新,故整理之標點符號「名稱」、「說明」欄位,均直接引用《重訂標點符號手冊》為準則,實際使用時也應依其相關規範,點字規則部份再參照《點字符號彙編 國語點字》,尚未定義之符號則於「說明」欄位提出個人建議及理由。
文句尚未結束的標點符號(逗號、頓號、分號、冒號、間隔號、刪節號、破折號)
點字規則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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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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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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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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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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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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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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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隔開複句內各分句,或標示句子內語氣的停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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頓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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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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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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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並列連用的詞、語之間,或標示條列次序的文字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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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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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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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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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分開複句中平列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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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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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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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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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總起下文,或舉例說明上文。
冒號之後如遇複合韻 ㄨㄛ 的字[點字同為 ⠒ (25)],中間需空一方,冒號若於行尾,複合韻 ㄨㄛ 的字於次行首則無需空方。
註:許多點字使用者表示,冒號後面接 ㄨㄛ 因不易混淆,平時使用不會特別空方,目前點字書也沒有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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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隔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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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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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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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於書名號乙式書名與篇章卷名之間。
-
用於書名號乙式套書與單本書名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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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原住民命名習慣之間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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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翻譯外國人的名字與姓氏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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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字符號彙編 國語點字》稱「音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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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隔號與句點共用點字符號 ⠤ (36) ,句號之後需空方,間隔號不需空方即可接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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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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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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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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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節略原文、語句未完、意思未盡,或表示語句斷斷續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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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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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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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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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語意的轉變、聲音的延續,或在行文中為補充說明某詞語之處,而此說明後文氣需要停頓。
破折號可於行首或行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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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句終止的標點符號(句號、問號、驚嘆號)
點字規則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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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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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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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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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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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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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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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於一個語義完整的句末,不用於疑問句、感嘆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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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單一句號不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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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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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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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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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於疑問句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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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歷史人物生死或事件始末之時間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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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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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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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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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感嘆語氣及加重語氣的詞、語、句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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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包覆之標點符號(引號、夾注號、專名號、書名號)
點字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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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符號不能在行尾,後符號不能在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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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方代表一符號者,不能分開點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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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專名號與甲式書名號外,其餘前後不空方。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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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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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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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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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引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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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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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36 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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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標示說話、引語、特別指稱或強調的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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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號分單引號及雙引號,通常先用單引號,如果有需要,單引號內再用雙引號,依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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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引文的句尾符號標在引號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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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用作全句結構中的一部分,其下引號之前,通常不加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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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引號要與後一字同一行,後引號要與前一字同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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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專名號,先寫前引號再寫專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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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引號與其前一方符號間不需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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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引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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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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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6-236 356-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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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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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式( )
乙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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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6-135)
⠐⠂⠀⠐⠂
(5-2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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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行文中需要注釋或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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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式:前後符號各占一個字的位置,居正中。前半不出現在一行之末,後半不出現在一行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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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式:前後符號各占行中兩格。前半不出現在一行之末,後半不出現在一行之首。
《點字符號彙編 國語點字》僅列出乙式夾注號,甲式夾注號與書中「圓括號」形狀及作用相同,故列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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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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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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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5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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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專用名詞下方畫橫線,用於人名、族名、國名、地名、機構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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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字符號彙編 國語點字》稱「私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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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名號點寫於專有名詞之前,在專用名詞後需空一方再接下文。
-
專有名詞在最後一方結束,次行行首仍需空一方再接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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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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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式:﹏﹏
乙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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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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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式:直行標在書名左旁,橫行標在書名之下畫波浪線。
乙式:
-
《 》多用於書名,〈 〉多用於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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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標在書名上下,橫行標在書名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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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種符號前半後半各占行中一格。前半不出現在一行之末,後半不出現在一行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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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字符號彙編 國語點字》僅列出甲式書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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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式書名號點寫於書名或篇名之前,在書名或篇名後需空一方再接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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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或篇名在最後一方結束,次行行首仍需空一方再接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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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式書名號未列於《點字符號彙編 國語點字》,因考慮點字符號重複問題,故建議使用半形 < ⠣ (126) 與⠀>⠀⠜ (345)⠀ 之點字符號
⠣⠣⠀⠜⠜ (126-126 345-345) 表示 《 》
⠣⠀⠜⠀(126 345) 表示〈 〉
捨棄其形似之下列符號
⠪⠪⠀⠕⠕ (246-246 135-135) 與問號前後並用會造成辨識困難
⠪⠀⠕⠀(246 135) 與圓括號重複
⠐⠅⠀⠨⠂ (5-13 46-2) 後括號與 ㄧㄤˊ 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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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項目符號(星標記號、精讀記號)
僅《點字符號彙編 國語點字》列出,無相關釋義。
點字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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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方代表一符號者,不能分開點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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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均需空方再寫下文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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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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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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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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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標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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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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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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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形狀為一 X ,上下左右缺口各有一實心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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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讀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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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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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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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形狀為一大一小同心圓。當用於課文必須精讀之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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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號(圓括號、方括號、大括號)
僅《點字符號彙編 國語點字》列出,無相關釋義。
點字規則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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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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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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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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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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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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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6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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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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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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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46 1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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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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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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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6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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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接號
僅《重訂標點符號手冊》列出,無對應點字。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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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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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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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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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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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式:—
乙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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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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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連接時空的起止或數量的多寡等。
甲式連接號形狀為一全形橫線,位於中央高度
乙式連接號形狀為一全形波浪號
連接號未列於《點字符號彙編 國語點字》,取其形似建議
甲式連接號 — 可用 ⠤⠤⠀(36-36) 前後不空方表示
乙式連接號 ~ 可用 ⠔⠔⠀(35-35) 前後不空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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