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1-09-05 (更新:2021-09-08 23:00) | 發佈者:hurt |
標題:職業介紹系列2~藥師 [第四篇 藥師的繼續教育] | |
說明視障生受限於視力,較難從視覺觀察各行各業的運作,在升學及就業的時候,常囿於經驗不知道該如何選擇;本系列筆記由各行各業的志工,將工作的場所、工具、工作內容等,把視覺的元素用文字敘寫或口述的方式呈現,讓視障生能夠深入了解各項職業。 本文為「愛閱有聲藝術工作坊」提供。
藥師第四篇/藥師的繼續教育醫療科技日新月異,知識及技術的更新神速,這也使得藥師工作,比起其他行業來,更須要不斷的進修接受新的知識及訓練,因此從事藥師工作,尤其是領有執業執照的藥師,幾乎都必須接受所謂的「繼續教育」,以下僅簡要介紹藥師繼續教育的一般概況。 一、法規:自104年12月30日起,藥師從業者被納入「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原「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於民國105年3月8日廢止。依據新適用的法規內容規定,藥師繼續教育的相關要點如下:
二、民國106年1月1日起,上述之六年換照的修習課程積分,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註一:面授課程50分鐘為1積點。面授不限制積點,參加網路繼續教育、藥學雜誌這二項者,最高可各占60積點(超過60點,以60點計)。 註二:參加網路繼續教育與雜誌通訊學分,是分開計算的,採認上限制可各佔60點(網路60點及雜誌60點) 註三:以上相關課程活動內容,依法需先經過臺灣臨床藥學會審查,積分才能被採認。
三、修習藥師繼續教育的管道
四、課程範例 以下為某次為期三天之藥師繼續教育的課程,藉此可進一步了解其內容。 第一天:皮膚科外用藥介紹與醫美產品概論、從代謝症候群到肥胖的治療、高血壓藥品新機轉新趨勢、實證醫學資料庫搜尋與文獻評析。 第二天:糖尿病的積極治療、醫病抱怨處理與溝通技巧、病人用藥安全衛教彙集。 第三天:從法律觀點談醫病關係、藥事法規概論、抗生素之療效與安全性評估案例分享、 Acute coronary syndrome之藥事照護、藥學教育新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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