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飪教室使用規定

1.    本教室僅供家政課之烹飪教學使用,其他課程欲使用請找楊政賢老師申請。
 
2.    使用本教室以週記,使用教室老師需在最後一週的星期五之前整理乾淨交給下一個老師。
 
3.    上課學生需遵照課表規定時間,準時進入教室,並依組別就位、點名。
 
4.    上課前及課程結束後,各組組長皆應洗淨並清點餐具,若課前餐具即不足,應立刻告訴老師。
 
5.    教室內不得喧嘩、嬉戲、攜帶規定外的物品,應隨時維持教室之秩序與整潔。
 
6.    未經老師許可,不得任意使用後面櫃子裡的餐具及冰箱。
 
7.    上課時使用本組之設備與器材,不得使用它組的設備、器材,未經老師允許不得到別組去。
 
8.    使用各項設備、器材,務必遵守使用規則,注意安全。
 
9.    隨時注意衛生,並維持乾燥與整潔,使用設備、器材,應慎重愛惜,損毀者依原物品賠償。
 
10.   從公用區取用之原料不得丟棄,需全部使用完畢,煮好之食物要全部吃完或帶走。
 
11.   各組設備、器材使用完畢後,應清潔環境、檢查並歸位。
 
12.   所有垃圾分類後,全部帶回教室丟棄,烹飪教室內不得殘留垃圾及廚餘。
 
13.   上課完畢,請老師督導學生清掃,並關閉電源、瓦斯、電器設備、門窗等。
 
14.   遵從老師指導及其他規定,有違規定者,按校規議處。
 
15.   烹飪教室所有器材嚴禁帶至教室外使用,違者該班取消使用權利,並應負器材遺失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