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茄萣區成功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推動委員會組織辦法
一、依 據: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劃。
二、目 標: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以維護學生行的安全,提升交通法規知識及正確觀念,以達到實施交通安全
教育的預期目標。
三、組 織:設置「交通安全教育推動委員會」(以下稱為本會),本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副主任
委員一人(由學務主任兼任)、執行秘書一人(由訓育組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下列人員聘任之
:教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事務組長、教學組長、各學年主任、教師會會長、家長會長、派
出所主管、義工服務隊隊長等。)
四、任 務:
(一)審核本校有關交通安全教育實施之各項計劃。
(二)籌畫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教學設備。
(三)督導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教學活動之實施。
(四)規劃及協調各科教學活動配合事項。
(五)協助解決交通安全教育有關疑問題。
(六)執行本會各項決議事項。
(七)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事項之檢討改進。
五、執掌分配:
(一)主任委員(校長):主持會議策劃本校交通安全教育一切有關事宜。
(二)副主任委員(學務主任):綜合辦理交通安全教育及相關事務、協調有關處室執行交通安全各項
業務。
(三)執行秘書(訓育組長):擬定交通安全教育計畫及實施辦法。
(四)委員(總務主任):負責有關交通安全教育環境設置及有關行政事務之配合。
(五)委員(教務主任):負責策劃配合交通安全教學活動及蒐集運用交通安全教具設備資料。
(六)其他委員:協助學校推行交通安全教育並擴大其成效。
六、會議時間:
- 每學期開學初及學期結束後各召開一次會議。
- 必要時召得開臨時會議。
七、本辦法送交通安全教育推動委員會審議通過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後亦同。
承辦人: 主 任: 校 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