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訊息
發佈時間:2024-04-09 (更新:2024-04-19 16:16) | 發佈者:阮麗慧 |
標題:本校午餐食材業者及團膳業者依法完成食品產品責任保險投保相關資料 | |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定及113年4月3日高雄市第3次食安小組會議暨食安專家諮詢會議決議:學校應落實餐飲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且本校午餐食材已勞務委託方式委託高雄市員工消費合作社代辦,相關午餐食材業者皆依法完成食品產品責任保險投保,投保相關資料敬請全校親師生自行點閱附件參考。 ● 113年學校勞務委託書(員工消費合作社)附件資料-保險(113.4_.8)_.pdf ● 113公共意外責任險(一)1712020125195.jpg ● 113公共意外責任險第(三)1712020084423.jpg ● 1130402學生保險1712017522293.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