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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3-03-10 (更新:2023-03-10 15:09)發佈者:黃量意
標題:111年度「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
主旨:有關111年度「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46917號函及111年2月2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61829A號令訂定發布
「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勵要點」辦理。
二、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教育部於
111年起辦理旨揭計畫,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獎勵對象: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
(二)推薦、報名方式及時程:
1、推薦、報名方式:由有意願之被推薦學校向本局申請。
 
2、推薦、報名時程:各校應填具推薦表(如附件一及附件二),並檢附受推薦對象填具之簡介表(如附件三)
及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如附件四至六),請各校於112年3月31日前(星期五),免備文將核章之資料彙整完
畢,逕送國小教育科陳韻年小姐收,電子檔請同步上傳至「111年度『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
畫」資料夾(https://reurl.cc/NG0Opk)。
(三)評選方式:獎勵對象之選拔,分為初選及決選二階段辦理;由本局辦理書面審查,並由教育部組成委員會辦理
決選審查事宜,決選名額以10名為原則,並得視當年度推薦數增減。
(四)獎勵內容:獎勵名額個人組10名、團體組10名,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幀,並由教育部公開表揚,獲獎名單公布
於CIRN本土教育資源網。
三、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 唐先生,聯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72,電子
信箱saber10324@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