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1-09-05 (更新:2021-09-15 16:03) | 發佈者:hurt |
標題:職業介紹系列2~藥師 [第五篇 藥師相關法規簡介] | |
說明視障生受限於視力,較難從視覺觀察各行各業的運作,在升學及就業的時候,常囿於經驗不知道該如何選擇;本系列筆記由各行各業的志工,將工作的場所、工具、工作內容等,把視覺的元素用文字敘寫或口述的方式呈現,讓視障生能夠深入了解各項職業。 本文為「愛閱有聲藝術工作坊」提供。
藥師第五篇/藥師相關法規簡介藥師工作因為攸關性命,因此跟其他職業比起來,也比較容易陷入法律糾紛,所以在法律上,針對藥師也有較多的法律規範及保障,以下就以一些較常見的例子,簡單地加以說明。
案例一、藥局負責人: 經常出現的一種情況是,藥局的實際出資者本身並非藥師,而是聘雇有執業執照的藥師,執業登記藥局,此種情況下,如果發生該出資者沒有清償該藥局進貨款項且失去聯繫時,這些供貨廠商可對該受雇的執業藥師提出求償應付貨款,而其所持理由即為:藥局簽收印章以及負責人皆為該藥師,該藥師將因此陷入民事債務糾紛。
案例二、社區健保藥局: 擔任健保藥局的負責藥師必須具備兩年以上的調劑經驗,尤其處理處方籤量大的藥局,動作不僅要快也要準確,相對的就須要相當多的實務經驗才能勝任。此外,健保藥局面對病患的諮詢,也須謹慎應對,因為他們經常被醫師質疑的地方就是:用藥衛教跟醫師的原意起衝突,或是質疑處方內容是否正確等等。因此,任職此類職場的藥師,也較容易碰到類似以下的法律困擾:
案例三、診所藥師: 診所的負責藥師,必須有兩年的調劑經驗,或者在兩年內須修滿繼續教育48個學分。任職於此類職場的藥師比較須要注意的法律大概有以下幾種:
綜合上面的幾個簡單的案例,我們幾乎可以得到一個結論,那就是:要成為一名藥師,不僅要在醫療及藥學專業上不斷精進,對於相關法規的知識,更必項有相當程度的了解,如此才能真正保護他人也保護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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