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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4-04-09 (更新:2024-04-09 07:37)發佈者:黃欣鈺
標題:英語護照獎勵辦法

實施原則:

(一) 閱讀護照採晉級制,每位學生統一製發閱讀護照一本,使用期限不受年級限制。

(二)若閱讀護照遺失,學生須自費購買並重新闖關

(三) 學生每完成認證小單元後,經英語老師審閱符合標準者,於認證老師欄位上簽名或蓋章,以示認證通過小單元。

(四)審閱標準(單字或句型部份):

1-4年級學生能正確念出來即可過關

5-6年級由老師說中文,學生背出正確拼音並念出來即可過關。(對話部份):教師採一問一答方式完成者即可過關。

(五)週三10:10-10:30英語村教師在行政大樓穿堂協助闖關 

        週二14:10-14:20外師在教室協助闖關

每完成一頁認證後送至教務處,經審閱合格者由教務處在閱讀護照上蓋通過的專屬認證章,並給予小獎品鼓勵。

 

獎勵方式:完成學年的所有階段者,可獲得認證獎狀一張,並於兒童朝會公開頒獎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