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代課教師

發佈時間:2018-07-25 (更新:2018-07-25 14:46)發佈者:何姍靜
標題:檢送「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核定本)1份
主旨:檢送「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核定本)1份,並自108年1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7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070081807號函轉行政院107年7月5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43601號函辦理。
二、旨揭支給基準表修正重點如下:
(一)國民小學每節鐘點費由新臺幣260元調增為320元。
(二)依上開基準表支給鐘點費所需經費,應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各該預算科目項下支應,不得向中央政府申請補助,但108年修正該表,調增國民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支給數額所增加經費,不在此限。
三、檢附教育部暨行政院原函影本各1份。
附檔:-----------------------------------
教育局函檢送「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pdf
行政院函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