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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8-10-12 (更新:2018-10-12 14:24)發佈者:曾建智
標題:無照衝騎樓3死 警用「殺人罪」移送謝嫌 -- 請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
2018年10月12日
 
松山分局今上午宣布,針對昨(11)日發生於南京東路3死車禍,今將肇事謝嫌以不確定殺人罪移送。
 
北市男子謝亞軒(21歲)昨下午近6時許,行經南京東路四段失控撞上騎樓之事故,經松山分局清查後,今天上午11時宣布因謝嫌明知自己無照,可預見於下班交通尖峰時段飆速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卻仍執意駕駛,造成3人死亡,將謝嫌駕駛以不確定殺人罪移送,並檢驗是否毒駕,針對出借車輛給謝嫌的友人及被追逐黃姓嫌犯的部分,則列為共犯從嚴就辦。
 
另針對謝嫌及其同夥為中山聯盟之傳聞,松山分局則表示經清查後並非列管幫派份子,至於其他共犯是否有列管幫派份子,會再清查。
 
而不確定殺人罪根據法界人士解釋,並非直接確定故意殺人,考量兩公約規定「情節最重大之罪」才能判處死刑,謝嫌駕駛可能躲過死刑,最高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