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

發佈時間:2017-01-11 (更新:2017-01-11 11:07)發佈者:人事室
標題:「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宣導資料
 
友善家庭宣導資料:
 
(一)法令:
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 。
 
(二)貸款對象:
中央各機關學校編制內員工。
 
(三)貸款項目及金額:
1.傷病住院貸款、疾病醫護貸款及災害貸款:最高貸款金額新臺幣(以下同)60萬元。
2.喪葬貸款:最高金額50萬元。
 
(四)申請手續:
1.覓具一名公教員工為保證人。
2.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綜合信用報告)。
3.於事故發生後3個月內向服務機關學校申請。
4.服務機關、學校審核屬實後,逕轉本總處申請貸款。
 
(五)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固定減碼0.025%計算,機動調整。(105.7.6起年利率調整為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