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松國中107學年課程計畫

發佈時間:2015-06-15 (更新:2015-06-15 10:00)發佈者:李孟潔
標題:5-3.【九年級】學習領域評量方式

高雄市立鳥松國民中學

104學年度九年級成績評量方式 

104.5.18修正

領域

課程

定期評量40%

平時評量60%

備註

語文

國文

三次定期評量

1.筆試20%

2.作業60%

3.學習態度2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英語

三次定期評量

1.筆試(30%)  

2.作業(50%)   

3.上課態度表現(2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數學

數學

三次定期評量

1.紙筆測驗(20%)

2.學習態度(40%)

3.作業(4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社會

 

地理

三次定期評量

1.紙筆測驗(20%)

2.上課表現(40%)

3.作業(40%)   

 

1.紙筆測驗取兩次高分計算。未補考者以零分計算。

2.學習態度以9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10分。

3.作業有寫有交者以9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10分。

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歷史

三次定期評量

1.紙筆測驗(20%)  

2.學習態度(40%)

3.作業(40%)

 

1.紙筆測驗選三次高分計算。未補考者以零分計算。

2.學習態度依據課堂表現,課本筆記以75分為基準,上下斟酌之。

3.作業有寫有交者以9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之。

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公民

三次定期評量

1.紙筆測驗(20%)

2.學習態度(40%)

3.作業(40%)

1.紙筆測驗依實得分數計算。未補考者以零分計算。

2.學習態度以9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之。

3.作業有寫有交者以8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之。

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自然與

生活科技

生物

三次定期評量

1.紙筆測驗(30%)

2.作業 (40%)

3.學習態度(3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生活科技

紙筆測驗

1紙筆測驗(30%)

2.作業 (40%)

3.學習態度(3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健康

體育

健康

紙筆測驗

1.情意(50%):上課態度  

2.認知(50%):口述問答、學習單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以85為起始分做上下增減

體育

術科測驗

 

1.情意(50%):上課態度 

2.認知(50%):口述問答、課堂小考

1. 有打★號者有兩次機會。
2. 定考考試請於段考前兩週內考試。
3. 分數量尺以統一化公開化為原則。

 

三年級上學期

第一次段考—1600/800公尺

第二次段考—籃球半場帶球上籃來回兩趟測秒數(球必須進入框內)

第三次段考---足球10公尺來回帶球兩趟測秒數(必須人和球同時到達終點)

三年級下學期

第一次段考:1600/800公尺

第二次段考:羽球二人拍擊測連續擊球數★

第三次段考:

100公尺測秒數

藝術與人文

視覺藝術

作業成績

上課出缺席、參與度、秩序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上課出缺席、參與度、秩序:(基準分:80分,下限60分)

聽覺藝術

樂器演奏、歌唱、才藝表演

平時表現、心得報告、書面資料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五人

表演藝術

肢體表演呈現

上課表現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五人

綜合活動

童軍

紙筆測驗

1.學習態度30%

2.實作作品、學習單7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五人

家政

實作作品

1.學習態度(30%)

2.實作作品、學習單7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五人

輔導活動

紙筆測驗

1.個人學習參與度(60%) 

2.檔案評量(4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五人

彈性課程

補救英語

紙筆測驗

1.筆試(30%)  

2.作業(50%)  

3.上課態度表現(2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史地研究

紙筆測驗

1.紙筆測驗(20%)

2.上課表現(40%)

3.作業(40%)   

 

1.紙筆測驗取兩次高分計算。未補考者以零分計算。

2.學習態度以9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10分。

3.作業有寫有交者以9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10分。

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歷史探索

紙筆測驗

1.紙筆測驗(20%)  

2.學習態度(40%)

3.作業(40%)

 

1.紙筆測驗選三次高分計算。未補考者以零分計算。

2.學習態度依據課堂表現,課本筆記以75分為基 準,上下斟酌之。

3.作業有寫有交者以9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之。

4.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資訊教育

應繳作業中最高分的一次列為段考分數。

1.應繳作業的平均分數列為平時分數。

2.應繳作業次數由任課老 師彈性處理。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每次作業成績評分標準:--以95分為基準,依作業表現順序遞減0.5。學生得分依序為95、

  94.5、94、93.5、93、92.5…, 以此類推。

  --遲交作業扣5-10分,未繳作業該次分數為50 分。

  --依據上課參與、秩序表現、創意發揮、努力 程度等,增減分數5-10分。

本土語言

口試50%   筆試50%

1.上課參與度(50%) 

2.學習態度(5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三人

 

【注意事項】:

一、 定期評量之測驗範圍依當時學校或任課老師所公佈之資料為準;平時評量次數得由各班任課老師依授課情形斟酌實施。

二、學生成績如有錯誤,需於成績單上所註明之更正截止日前至教務處辦理更正,逾時恕不受理。

三、學生定期評量時,因故經准假缺考者,准予銷假後立即補考,並於學期成績結算前辦理。但無故缺考者不准補考,其缺考成績以零分計算。補考成績依下列規定計算:(高雄市國民中學實施九年一貫課程學生成績評量辦法第十二條)

(一)因公、喪請假或不可抗力因素缺考者,按實得分數計算。

(二)因事、病請假缺考者,其成績如列六十分以下者,依實得分數計算。超過六十分者,其超過部分七折計算。

四、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十一條: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達畢業標準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一)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

(二)七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其各學習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