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課程計畫

發佈時間:2019-06-18 (更新:2019-06-18 10:46)發佈者:李孟潔
標題:九年級評量方式

高雄市立鳥松國民中學

108學年度九年級成績評量方式

 

領域

課程

定期評量40%

平時評量60%

備註

語文

國文

三次定期評量

1.筆試20%

2.作業60%

3.學習態度2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英語

三次定期評量

1.紙筆測驗(30%)

2.作業(50%)

3.上課態度表現(10%)

4.口說表現(1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數學

數學

三次定期評量

1.紙筆測驗(20%)

2.學習態度(40%)

3.作業(4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社會

地理

三次定期評量

1.紙筆測驗(20%)

2.上課表現(40%)

3.作業(40%)

1.紙筆測驗取兩次高分計算。未補考者以零分計算。

2.學習態度以9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10分。

3.作業有寫有交者以9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10分。

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歷史

三次定期評量

1.紙筆測驗(20%)

2.學習態度(40%)

3.作業(40%)

1.紙筆測驗選三次高分計算。未補考者以零分計算。

2.學習態度依據課堂表現,課本筆記以75分為基準,上下斟酌之。

3.作業有寫有交者以9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之。

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公民

三次定期評量

1.紙筆測驗(20%)

2.學習態度(40%)

3.作業(40%)

1.紙筆測驗依實得分數計算。未補考者以零分計算。

2.學習態度以9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之。

3.作業有寫有交者以8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之。

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自然與

生活科技

自然與生活科技

三次定期評量

1.紙筆測驗(30%)

2.作業(40%)

3.學習態度(3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健康

體育

健康

紙筆測驗

(每學期第3次段考實施,惟三年級下學期改為第2次段考實施)

1.情意(50%):上課態度

2.認知(50%):口述問答、學習單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以85為起始分做上下增減

體育

術科測驗

1.情意(50%):上課態度

2.認知(50%):口述問答、課堂小考

1.有打★號者有兩次機會。
2.定考考試請於段考前兩週內考試。
3.分數量尺以統一化公開化為原則。

 

三年級上學期

第一次段考—1600/800公尺

第二次段考—籃球半場帶球上籃來回兩趟測秒數(球必須進入框內)

第三次段考---足球10公尺來回帶球兩趟測秒數(必須人和球同時到達終點)

三年級下學期

第一次段考:1600/800公尺

第二次段考:羽球二人拍擊測連續擊球數★

第三次段考:

100公尺測秒數

藝術與人文

視覺藝術

作業成績

上課表現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聽覺藝術

樂器演奏、歌唱、才藝表演

平時表現、心得報告、書面資料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五人

表演藝術

肢體表演呈現

上課表現、學習單、舞台表演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五人

綜合活動

童軍

紙筆測驗

1.學習態度30%

2.實作作品、學習單7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家政

實作作品

1.學習態度(30%)

2.實作作品、學習單7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輔導活動

紙筆測驗

1.個人學習參與度(60%)

2.檔案評量(40%)

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注意事項】:

一、定期評量之測驗範圍依當時學校或任課老師所公佈之資料為準;平時評量次數得由各班任課老師依授課情形斟酌實施。

二、學生成績如有錯誤,需於成績單上所註明之更正截止日前至教務處辦理更正,逾時恕不受理。

三、經准假於學校實施定期評量缺考之學生,銷假後應立即於學期成績結算前補考,其補考成績按實得分數計算;未補考者,成績以零分計算。

四、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十一條: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達畢業標準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一)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

(二)七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其各學習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