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鳥松國民中學
108學年度八年級成績評量方式
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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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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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評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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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評量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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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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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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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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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定期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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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試20%
2.作業60%
3.學習態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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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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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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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定期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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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紙筆測驗(30%)
2.作業(50%)
3.上課態度表現(10%)
4.口說表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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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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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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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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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定期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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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紙筆測驗(20%)
2.學習態度(40%)
3.作業(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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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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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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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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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定期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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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紙筆測驗(20%)
2.上課表現(40%)
3.作業(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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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紙筆測驗取兩次高分計算。未補考者以零分計算。
2.學習態度以9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10分。
3.作業有寫有交者以9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10分。
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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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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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定期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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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紙筆測驗(20%)
2.學習態度(40%)
3.作業(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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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紙筆測驗選三次高分計算。未補考者以零分計算。
2.學習態度依據課堂表現,課本筆記以75分為基準,上下斟酌之。
3.作業有寫有交者以9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之。
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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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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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定期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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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紙筆測驗(20%)
2.學習態度(40%)
3.作業(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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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紙筆測驗依實得分數計算。未補考者以零分計算。
2.學習態度以9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之。
3.作業有寫有交者以80分為基準,上下斟酌之。
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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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與
生活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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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與生活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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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定期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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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紙筆測驗(30%)
2.作業(40%)
3.學習態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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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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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與
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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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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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筆測驗
(每學期第3次段考實施,惟三年級下學期改為第2次段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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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情意(50%):上課態度
2.認知(50%):口述問答、學習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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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以85為起始分做上下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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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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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科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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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情意(50%):上課態度
2.認知(50%):口述問答、課堂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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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打★號者有兩次機會。
2.定考考試請於段考前兩週內考試。
3.分數量尺以統一化公開化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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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上學期
第一次段考—1600/800公尺
第二次段考—籃球籃下30秒測球數
第三次段考---排球發球測進球數(女生則彈性調整發球線一公尺)★
二年級下學期
第一次段考:1600/800公尺
第二次段考:立定跳遠
第三次段考:籃球罰球線投籃各10球,測球數(女生則彈性調整罰球線一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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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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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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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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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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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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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覺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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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器演奏、歌唱、才藝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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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表現、心得報告、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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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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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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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體表演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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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表現、學習單、舞台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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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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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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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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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筆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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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習態度30%
2.實作作品、學習單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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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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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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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作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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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習態度(30%)
2.實作作品、學習單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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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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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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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筆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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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學習參與度(60%)
2.檔案評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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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以上的人數每班至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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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一、定期評量之測驗範圍依當時學校或任課老師所公佈之資料為準;平時評量次數得由各班任課老師依授課情形斟酌實施。
二、學生成績如有錯誤,需於成績單上所註明之更正截止日前至教務處辦理更正,逾時恕不受理。
三、經准假於學校實施定期評量缺考之學生,銷假後應立即於學期成績結算前補考,其補考成績按實得分數計算;未補考者,成績以零分計算。
四、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十一條: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達畢業標準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一)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
(二)七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其各學習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